从国家体育总局获悉,6月1日起,规范蹦极、攀岩、卡丁车等13项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正式施行。该系列标准的实施将对保护这些场所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近些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追求体育健身的热情高涨。为了满足这种需求,各地纷纷建起了卡丁车、蹦极、攀岩、轮滑、漂流、滑冰、滑雪、射击、射箭、潜水、滑翔伞、热气球、动力伞等体育活动场所。这些体育场所在我国大部分属于新上项目,缺乏运行管理经验和标准规范,软硬件设施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这些体育活动项目在为广大体育爱好者制造快乐的同时,由于管理不到位也不可避免地带来各种安全隐患,有的甚至出现伤亡事故。而一旦出现伤亡事故,由于缺少相应的国家标准,消费者和经营者常常引发很多扯不清的官司,致使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都得不到保障。
对此,国家相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国家体育总局继2003年5月1日实施GB19079.1-200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游泳场所》后,又组织力量制定了上述13项从GB19079.2-2005至GB19079.14-2005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今年1月24日批准并发布了这13项国家强制性标准。以“蹦极场所”国家标准为例,在场地、设施设备条件中,对蹦极塔台、蹦极平台、蹦极空间,提升、下降及传动设备,蹦极绳等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在安全保障方面的相关要求也非常明确。有关专家认为,如果上述体育场所都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规范场地、设施设备条件和安全管理,消费者出现事故的可能性将会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