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以来,按照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曲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真研究检查内容,对照工作机构评价表和专项检查获证单位及产品评价表的内容,落实各项任务,目前,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完善制度,认证管理工作规范。一是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制作了中心工作职责、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卫生制度、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一体化流程、绿色食品认证流程、有机农产品认证流程、曲靖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查员行为准则、曲靖市绿色食品检查员和监管员行为准则、曲靖市有机食品检查员行为准则等标志牌并做到全部上墙;二是申报材料、年检资料全部整理归档,并通过档案专职管理人员的验收;三是对“三品”认证工作时限执行情况及检查员在材料受理、报送、审核及现场检查等方面进行检查,结果为检查员职责履行状况良好,检查行为规范有效。
二、加大对三品的检查力度。一是所有通过认定的产地环境质量好,区域范围与认证相符,获证单位的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良好,无违规操作行为,获证单位建立生产记录并对档案进行管理;二是获证单位无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行为,农(兽)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符合要求,企业积极配合认证产品的抽样检测,通过年检及复查换证工作,全市19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60个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操作,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生产记录档案是建立和健全的,初步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可追溯制,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获证单位积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对农产品包装、标识的各项规定贯彻措施有力,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用标,所检查的“三品”产品证书有效,我市无过期、造假、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行为。。
总之,曲靖市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是安全的,可放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