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酿酒专业协会消息,新的啤酒瓶强制性标准有望于年内出台,新标准将对旧标准中啤酒瓶的使用周期、使用频率等进行更为科学合理的界定,从而进一步降低爆瓶发生的概率。
根据现行的啤酒瓶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玻璃啤酒瓶必须具有“B”字标记,一般使用周期为两年。这个使用周期如何界定?是否从玻璃啤酒瓶的出厂之日算起?
上海市酿酒专业协会表示,该界定在现行国家标准中并没有明示,因此造成了生产企业的困惑。一个2003年生产的啤酒瓶,一次也没启用过,到2007年开始使用,就已过了两年的期限,难道说这个啤酒瓶就不能再用了吗?由于目前啤酒生产企业使用的玻璃啤酒瓶多为重复利用,即使启用新瓶也是提前半年采购,因此啤酒瓶的回收利用应以使用频率来计算,而不应以使用周期计算。
即使按使用周期计算,也应从啤酒瓶首次上流水线罐装之日算起,而不应从啤酒瓶出厂之日算起。有望在年内出台的啤酒瓶强制性新标准,将在玻璃啤酒瓶的使用周期和使用频率等方面进行更为科学合理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