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9~30日,广东、深圳、珠海等三家检验检疫局共同推出七项措施联手打击逃漏检。这七项措施将使三局形成合力,对保障广东地区出入境货物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具体包括:
一、强化区域性协调制度,完善工作沟通和联动机制。落实广深珠三地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无节假日电话热线,快速处理问题;建立业务通报知会制度,统一做法;建立基层机构直接联系制度,加强交流和互访。
二、完善电子转单操作规程,规范电子转单工作。及时汇总检务基层一线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广深珠检验检疫电子转单操作规程》,统一和强化电子转单的检验检疫流程管理。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产地与口岸联手监管。加大产地局和口岸局之间衔接。针对不法企业换货、夹带、“飞单”等不法行为,采取产地局加施封识、口岸局查验封识,出境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或代理人)提供载货清单,口岸局核对企业报检数据等措施,联手严加监管。
四、加强异常情况调查,建立联合通报机制。建立口岸查验货证不符等异常情况通报机制,口岸局定期将查验货证不符情况、重大典型案例通报给产地局;建立入境调离货物逾期未报检等异常情况通报机制,内地局对入境调离货物超过20日未落实检验检疫的信息及时通报口岸局。
五、商定重点敏感货物,提高检验监管的有效性。在质检总局重点核查目录基础上,根据风险分析及口岸查验等情况,共同商定重点敏感货物名录,并按需要在一个时期内调整核查货证比例,增强口岸查验的针对性。
六、实行过程监管,构建跨地域、跨部门的诚信体系。建立广深珠三局共享的进出口生产经营企业、报检人、发货人、代理报检企业不良记录名单。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
七、跨地域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广深珠三局稽查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对跨地域的违法嫌疑企业,组建联合稽查工作组,共同追查,严厉打击倒卖单证等行为。
会议还对《广深珠检验检疫电子转单操作规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广深珠三局的电子转单工作,同时对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