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省潍坊市质量技监局获悉,该市食品小作坊目前已认定154家。对已认定的小作坊要求其生产的产品限制在本乡镇销售,在开业和歇业时向县级质量技监局进行申报,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该市是食品生产加工大市,全市205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占60%。为加强食品小作坊的监管,该市质量技监部门在认定工作中,对小作坊进行了严格的甄别,坚持3条原则:小作坊不能冲击市场准入;饮料、乳制品、酒类、饮用水等高危食品不能认定小作坊;区域性生产不能有小作坊。另外还充分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即小作坊生产的产品是当地群众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的要适当保留,小作坊产品应为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特色产品等因素。
截至目前,该市已认定小作坊154家,主要涉及小麦粉、糕点、面包、植物油类产品。质量技监部门对认定后的小作坊下达了通知书,要求其生产的产品限制在本乡镇销售,在开业和歇业时向县质量技监局进行申报,并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开向消费者承诺,保证不使用非食品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不超范围、超量使用添加剂,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