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文信息产品汉字处理通用规范》是“若干重点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课题之04子课题“国家中文信息技术产品通用规范研究与制定”的核心研究内容,将全面规范中文信息处理设备中汉字信息处理字形的正确性、编码的一致性、字体的规范性,在极广泛的信息技术产品和信息交换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对防止中华文化异化、洋化亦起到屏障作用,同时还可促使我国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继续在国际上保持领先水平,在WTO框架下为我国的产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和效益。
关键词:中文信息技术、汉字处理、通用规范
中文信息技术是我国的优势技术,众所周知,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初至今的20多年来,一直在中文信息技术领域处于IT领域的主导地位。自GB2312-1980发布之后,在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确立了以标准为先导(即“产业发展、标准先行”)的原则,中文信息技术标准一直被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特别是在编码字符集、字型(字库)、中文输入法等标准领域倾全力打造适合中文信息技术发展的标准化产业链。经过20多年的全力投入,我国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适合于我国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应用的中文信息标准体系。
为了使这一体系更加完整、更加适应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后新形势的需要,需要有一个标准将我国已发布的各个编码标准、众多字型标准的具体应用、以及在应用中标准之间的关系给出明确规定,由此,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提出了“国家中文信息技术产品通用规范”的研究与制定,将《中文信息产品汉字处理通用规范》作为其核心内容进行研究。
中文信息处理领域是我国的优势技术,中华文化根在中国,只有中国人才对我国的固有文化有着深刻的理解,中华文化渗透在炎黄子孙的血液和细胞中。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某些外国公司利用已经掌握的技术优势,大力开发中文信息产品,并大量抛向我国市场,这些产品大多不符合我国标准,也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的固有习惯相悖,凡此种种长期以往必然会对我国文化造成异化和洋化,同时任由错字千出、字体丑陋的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对我国也将造成十分不利的国际影响,对我国中文信息处理产业亦是十分不公平的。鉴于研制中文信息技术产品通用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该课题被列为标准专项25课题“若干重点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的子课题之一,该壁垒性项目的开展将是在我国即将进入WTO之际作出的一件有益于国家和民族、有益于当代和未来的实事,其作用决不亚于秦始皇的“书同文”,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历史作用将更为明显,因为“民族统一、从文化始”。下面就本子课题的核心标准《中文信息产品汉字处理通用规范》作一介绍:
一、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说明
《中文信息产品汉字处理通用规范》以保护传统和历史文化为目的,同时充分体现WTO/TBT协议精神,凡涉及到中文信息处理产品中的汉字字符集、字型(字形)均在本规范强制性要求之内。本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依据,本标准属于上述三个法律文件在技术标准中的具体体现形式,具有法规的地位。同时,将与中文信息处理的有关强制性标准共同构成本标准的技术内容,而被本标准引用。
本规范充分考虑到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点保护并不使传统文化在外来文化和产品的冲击下发生异化和洋化现象,同时达到使传统文化纯洁和权威的目的。
本规范的名称为“中文信息产品汉字处理通用规范”,英文名称为“General Code for Chinese Ideogram Processing of Chinese Information Products”。在制定内容的取舍上主要考虑在应用中保证中文信息处理产品中汉字编码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以及汉字字型(形)的权威性和正确性。在此基础上产品还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这主要是考虑到如果该规范采用认证的方式实施,即通过认证的产品应该在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上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因为只要通过认证,消费者就认为是合格产品,厂商亦会据此宣传。故,虽然本规范主要目的是保证中文基础标准的实施,但不应出现经过认证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情况的产生。
二、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
在本规范中4.1“通用要求”中规定“提供中文信息处理功能的设备或系统应采用GB18030或GB13000.1编码字符集”,其中GB13000.1是等同ISO/IEC 10646.1制定的,GB18030是在汉字字汇一级与ISO/IEC 10646.1一致的。该标准是为了保证我国广大用户长期使用GB2312和GB/T12345的历史资料积累仍可在大字符集平台上互换而制定的过渡性质的标准,该标准可以处理27484个汉字字符。GB2312和GB12345的全部汉字字符已被全部收入ISO/IEC10646中。
三、涉及产品及产品质量要求
本规范所涉及的产品有如下几类:
1. 计算机类产品,包括手持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工业控制计算机、服务器、工作站等;
2. 外围设备类产品,包括打印机(激光、针式、喷墨、热转印等)、显示设备、电子收款机、IC卡读写设备等;
3. 手持式信息处理类产品,包括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电子图书阅读器、汉字寻呼机、移动电话、股票机等;
4. 信息电器类产品,包括数字电视机、机顶盒、字幕机等;
5. 软件类产品,包括应用软件(输入法软件、办公软件、财务软件、CAD软件、表处理软件等)、系统软件等;
6. 其它可以对中文信息进行处理的产品。
中文信息处理产品的主要性能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所示。
产 品 标 准
计算机类产品 GB/T 9813-2000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外围设备类产品 GB/T 17540-1998 台式激光打印机通用规范
GB/T 9313-1995 数字电子计算机用阴极射线管显示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9314-1995 串行击打式点阵打印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974-2000 台式喷墨打印机通用规范
GB/T 18240-2000 电子收款机通用规范
手持式信息处理类产品 GB/T 18220-2000 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通用规范
信息电器类产品
软件类产品
其它
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通过本规范的实施,将全面规范中文信息处理设备中汉字信息处理字形的正确性、编码的一致性、字体的规范性。因此首先在字形正确和数据统一方面起到了规范市场的作用,减小了由于字形错误引起的各种社会纠纷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及财产损失,同时杜绝了低水平重复的各种不必要的投资和市场行为,特别是对错字千出、字体丑陋的汉字库产品进行了限制,提高了各种中文信息技术产品用字质量。
在编码方面,要求必须采用大字符集,对广泛普及信息技术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从而开辟了诸多用字不足领域的新的应用市场。
特别是随着后PC时代的来临,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的快速发展,各种手持电脑、PDA、电子字典、汉字寻呼机、机顶盒、汉字移动电话等设备广泛应用,并大量进入个人消费领域,而这类设备汉字库的应用将是必需的。
故本规范将在极广泛的信息技术产品和信息交换领域发挥重要作用,起到保证打印、显示等输出字型的质量、保证字形正确、字体规范编码一致互通互换的重要作用,对防止中华文化异化、洋化亦起到屏障作用,特别是对低点阵字型其作用尤其明显。因此本规范实施后将具有明显的整体社会效益,同时还可使我国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继续在国际上保持领先水平。
本规范在大量前期工作以及在充分跟踪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对汉字处理中最基本的内容给出了具体的要求,目前已经完成技术内容的起草工作,正在组织专家审定,相信随着研究工作的完成和标准的发布,将对我国信息产业、信息化应用带来巨大的促进作用,在WTO框架下为我国的产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