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和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强化食品卫生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日,山东省宁津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对辖区内的餐饮业及农贸市场使用、销售的食品添加剂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共检查餐饮单位19家,农贸市场2家,出动监督员60人次,车辆20台次。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共下达了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一家餐饮单位使用过期色素和一家食品零售单位销售过期味素的行为,依法进行了经济处罚。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提高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规范了个体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有效减少了食品添加剂进入消费市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