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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始实施出境水果召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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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重承诺:按规定申请登记备案,保证所加工产品来自注册果园;保证所加工的出口产品可溯源,本企业加工水果出厂后,如发现安全、卫生与品质等不合格,由本企业主动召回。”昨日,在“出境水果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陕西省59家水果加工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上一一签字。这意味着陕西省开始实施出境水果召回制度。

  非注册果园水果不得报检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潘路生介绍,国家要求自11月1日开始,各检验检疫局不得接受来自非注册果园和包装厂的水果出口报检。陕西省集中整治目标是:到11月1日,所有出口水果要全部来自备案的果园、备案的加工厂;到今年11月底,备案的种植基地、出口食品加工企业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保证出口货证相符。

  “按照这个目标,已清查了绝大部分出口原料基地以及卫生注册登记企业,备案登记了一批种植基地、出口农产品加工企业。截至目前,已受理备案果园478个72万亩,备案水果加工厂59家,卫生登记农产品加工厂6家。”

  水果质量从源头上把关

  昨日,陕西省59家备案水果加工厂与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一一签订了《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与该制度一同实施的还有“出境水果产地供货证明”制度,即把来自注册果园的水果运到口岸的加工厂加工出口的,其产地须出一个供货证明。“这是第一次实施,目的是从源头上把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植检处处长李高华表示。“我省果园面积为1290万亩,但注册的只有72万亩,远远不够,希望水果加工厂加快注册果园的步伐。”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植检处一科科长魏迪功说。

  据他讲,自2002年实行注册果园制度以来,从申请、登记到资质认定、发证,再到管理、检测等都是免费的,水果加工厂只要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即可,咨询电话:029-8536573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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