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提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公信度”三个字出现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之中,受到了十七大代表的好评。事实上,近年来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越来越重视民意。比如,近年来,组织部门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延伸考察、任前公示等方法,着力把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标准和要求都亮给群众。
据中组部统计,去年至今年上半年开展的地方党委换届考察中,仅市一级参加推荐的人数就达到了9.4万人,个别谈话的人数达到了5.6万人,进一步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一大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因此走上了领导岗位。
“公信度”提得好,好就好在它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政治参与权利的尊重。“民心是杆秤”,“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强不强,作风好不好,实绩突出不突出,群众自有公论。但在少数地方,个别干部漠视群众利益,却通过拉“小圈子”、跑关系,得以“带病提拔”,这不仅对别的干部不公平,而且让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有所怀疑。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就是让群众意见成为决定干部升迁与否的主要因素,让群众抓住干部的“官帽子”。任何一名干部要得到升迁,必须怀着做“人民公仆”的真诚心态,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
“公信度”三个字,抓住了党风政风建设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