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质量技监局对该市17家经销单位销售的涉及北京、河北、吉林、内蒙古及天津市19家企业生产的共20批次人造板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合格10批次,不合格10批次,抽查合格率仅为50%。
从本次抽查情况来看,不合格因素主要集中在甲醛释放量这一影响到人体健康的关键项目上。导致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使用了质量低劣的胶粘剂,没有对甲醛进行有效处理。部分生产企业没有检验手段,质量无法保证,导致了产品不合格。
大芯板多数是使用脲醛类胶粘剂加工的,含有一定的甲醛。甲醛是一种易挥发的物质,当空气中有少量游离甲醛时会引起眼睛刺痛,并有流泪症状。甲醛浓度升高时,人会感到咽喉痛痒、鼻痛、胸闷、咳嗽、呼吸困难、软弱无力和头痛等症状。
本次抽查中甲醛超标较严重的有:天津市红桥区海兰饰品大全销售的标称为华明木业生产的蓝宝石牌细木工板,其甲醛释放量为16.2mg/L(国家标准规定甲醛释放量不大于1.5mg/L),超标10倍多;河西区世纪德华木业销售的标称为金益木业生产的金秋耀华牌细木工板,甲醛释放量为8.5 mg/L。
本次抽查质量较好的产品是:通辽市锦绣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细木工板;吉林省福春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细木工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