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效率的比较优势是各国商品贸易的基础,商品从相对高效率的国家向相对低效率的国家出口,这样贸易各方的福利都能得到改进。但是,为了分得国际贸易中更大的收益,除了考虑国家利益外,很多国家还会采取关税、补贴等措施保护本国产业。这些做法都是直接改变贸易商品的成本,从而调整不同国家间商品的相对竞争力。
但是,关税和补贴的额度要受到各种贸易公约的限制,从而经常出现倾销与反倾销的争辩。现在一种新的措施正在兴起,那就是利用技术标准提高贸易成本。
这种技术标准有的是以技术法规的形式出现,重点关注产品安全、环境与能源保护,由进口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制定,强制执行。以食品为例,很多国家对食品安全检测的范围不断扩大,从水产品、禽肉到花生、蔬菜、水果等植物产品和加工制品,几乎覆盖了我国所有出口农产品,而且检测标准日益严格。
今年1月1日已经实施的《欧盟食品与饲料安全管理法》要求食品安全必须建立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每一个生产与销售的环节都要符合该法规的标准。日本5月29日起实施“肯定列表制度”,所涉及的农产品由130种增至135种,被检测允许存在的残留农药由724种缩小到229种,农药残留标准由9000个增至2.8万个。检测程序也更加复杂化。
还有一种标准是出于兼容的考虑。兼容可以是互补产品之间的沟通能力,也可以是同类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在这方面,如果各贸易国标准不统一,即使产品本身质量过关,也会被挡在别国门外。比如我国出口澳大利亚的白油,对方对产品质量表示满意,由于我国包装规格规定高为 900 厘米,与澳大利亚的包装规格高为 914 厘米不符,不便于流通周转。这样,包装规格便成了贸易壁垒,使白油出口未能成交。要适应澳大利亚的包装技术标准,就需要对包装物的生产线进行调整,成本可能还不算太高。对于一些包含知识产权的兼容标准,如果按他国标准生产,就需要向该国企业支付专利费,而这种专利费往往高昂。比如在DVD生产方面,我们虽然是出口大国,但在57项关键技术中只掌握9项,这个产业便很难健康发展。
以前一直认为投资是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以投资带动生产,以低成本的人工费用来获得比较优势,继而通过价格低廉的商品出口来获得更多的投资资金。但是现在我们发现,有时候成本优势并不是最重要的,标准的不兼容可能成为低成本商品出口的障碍。
标准化降低了信息搜索的成本,用户不用特别担心产品的特点、质量、相容性等方面的不确定性,也减少了转换成本。这些不涉及产品质量的标准本质上可能并没有优劣之分,唯一的差别就是安装基础的规模。规模是最关键的,它决定了贸易中的哪方要付出转换成本和专利费,而这些成本的节约与专利费的收入正是贸易各方所追逐的。
安装基础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为需要考虑兼容问题的网络产品具有网络外部性,即每个消费者的效用都随购买相同或兼容品牌的消费者总数的增加而提高。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通讯工具,比如电话、手机,网络中的用户越多,也就是安装基础越大,该网络对用户的价值也就越大。因此,一旦稳定了消费者对产品某一标准的预期,正反馈就会强化该标准的确立,使用同一标准产品或者与之兼容的互补品的用户会越多。
规定不同产品兼容性的规范通常都是推荐性标准,如果同时存在多种不同的标准,市场最终选择的结果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也可以通过谈判来影响。在这个过程中,引导消费者和厂商的预期成了确立标准的关键因素。
一国经济发展要靠技术、投资,更要通过研发确立标准带动产业发展。虽然说标准涉及不同的产业,但是政府作为整体经济的协调机构,应该借助自身力量推动标准的研发和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