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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家具企业应规避甲醛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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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湖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在对出口竹木家具中有害物质甲醛抽查检测过程中连续发现甲醛超标问题。按照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家具中甲醛的限量标准为1.5毫克/升,而检测发现很多家具用板材甲醛释放量高达26.7毫克/升。

  甲醛是一种无色且有很强刺激性气味的气体,空气中超过0.1毫克/升的甲醛可以导致眼睛流泪,干灼,喉咙疼痛等过敏反应。甲醛来源主要有木材本身、胶粘剂中未参加反应的游离状甲醛、热压时未完全固化的甲醛、人造板使用过程中结构降解释放等。

  鉴于目前出现的家具甲醛检测不合格较多的情况,湖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家具生产企业从以下几方面来改善产品品质,提升企业的环保品牌,规避市场风险:

  一、若家具企业同时是原料板生产商,可以用调整脲醛树脂的合成工艺等方法来降低甲醛释放量,如降低甲醛和尿素的摩尔比至一定水平、脲醛树脂的植被后期加入三聚氰胺、增加加入脲素的次数、改善施胶量降低甲醛释放、在脲醛树脂固化时提高温度和增加热压时间、通过适当的饰面处理来降低甲醛。

  二、对于家具成品制造商而言,要严把原料进口关,优先选用环保材料,在与原料板材商签订合同前可以考虑让供应商提供相关可溯源的检测报告,并对产品质量达到E1级标准提出要求,以便规避成品的质量风险。

  三、鉴于人造板材甲醛释放的规律,建议不要将刚生产或采购的板材直接用于制造家具,而是先在具有一定温度、湿度和相应通风条件的仓库中存放一段时间,避开甲醛释放的快速期。

  四、企业应充分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积极收集相关国家的技术法规要求,比如家具企业可以到商务部网站免费下载出口商品技术指南-木制品。在进行相关外贸业务时,必须有相应的人员了解进口国的产品质量要求,关注相关出口产品质量的风险。

  为了不影响家具企业因甲醛超标而延误正常出口,企业应积极协同检验检疫部门,充分利用检验检疫部门的检测实力,严格把好家具用板材原料的进货关规避风险,避免不合格原料投产造成退货、索赔等而造成的重大损失以及影响我国出口家具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

作者:蒋永祥 谈金辉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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