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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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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9月初开展以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截至9月26日,北京、天津、吉林、上海等26个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已同全部所辖地、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为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薄熙来部长专门检查了上海、南京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落实情况,黄海部长助理会同北京市公安、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进行了联合检查。商务部已先后两批派出10个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由部领导及司局长牵头,分赴猪肉主要产区和销区进行专项检查。各地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督导检查。

  在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紧密合作,强化监管,坚决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北京市部分屠宰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及猪肉进京重要交通路口生猪及肉品运输车辆进行了联合检查。天津市商务委牵头组织了6次突击检查,各区县对本区域定点屠宰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等也开展了拉网式检查。截至9月26日,全国商务系统共确定重点整治区域2799个,检查畜禽交易市场46家,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6049家,取缔私屠滥宰窝点4651个,缴获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648.8万公斤,依法关闭违规及不符合要求的定点屠宰企业943家。

  为加强社会监督,商务部开通了全国猪肉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和87%的地市,设立了地方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

  为推进依法行政,《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教育近期出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文件精神,商务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意见》,编写了《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法规文件汇编》,建立了“全国猪肉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网”,依托网络平台上报和发布信息,对各地整治绩效进行综合考评。截至9月26日,北京、辽宁、河南、广东、广西、陕西、宁夏、宁波等省市通过工作平台发布了信息;河北、吉林、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宁波等省市通过网上平台报送执法和屠宰企业检查情况。

  另据了解,商务部将于国庆节前后再次派出检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察。9月28日,商务部在北京召开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清查定点屠宰企业,坚决打击私屠滥宰,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作者:佚名 来源:商务部网站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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