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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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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领导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正、规范和有效,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相应措施和制度,围绕整治重点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要求、加大执法力度。

  为全面有序地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及各市质监局分别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地区实际,明确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目标,落实整治措施以及人员、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全力以赴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按照整治要求,各市局结合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细化职责分工,将任务分解到最基层,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并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省局派出7个工作组深入执法打假第一线,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督办大案要案,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

  本着确保消费安全的目标,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与治劣、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狠抓大案要案,全面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全省确定了29个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区域和14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整治区域,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并以县为单位,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地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有整治责任的市、县局,市、县局针对重点的整治对象,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在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园区、乡镇的活动。

  通过与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取缔了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查处了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的违法行为。

  省局将继续开展获证企业的全面复查,对不能保证必备条件的企业且逾期不改正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连续两次省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获证企业,坚决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强制检验工作,严格要求获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率达到100%,严格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

  同时,迅速制定《允许存在的小作坊产品目录》、《小作坊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规范》、《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促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全面建立小作坊食品承诺书制度,建立使用原料台账制度,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

  从今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2391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447家,立案查处了198家企业,查处无证企业73个,关闭企业46个,端掉制假黑窝点29个,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货值近1000万元。

  全省将继续开展以起重机械为重点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全面覆盖与重点攻坚相结合的办法,围绕事故多发的冶金、化工、建筑、电力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设备开展治理攻坚战。严格组织“四查”,即查生产源头、查使用管理、查检验把关、查监管覆盖。

  对“四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分类梳理、列表造册,明确隐患整改的要求、时限、措施和责任人员等,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对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严重危及安全的特种设备,要坚决予以取缔。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到今年年底,实现全省冶金场所使用起重机械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气瓶检验单位实行行政许可,大型游乐设施定期检验率达到100%。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实现打击无证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的力度,无证生产查处率100%;加大使用环节的监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使用登记率100%;加强制造、安装环节监督检验工作,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监督检验率100%;加强定期检验工作,重点监控设备定期检验率100%;加强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质量的监管,重点监控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加强重大隐患整改的监督,重大隐患整改督查率100%;加强事故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结案率100%。

  全省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基本符合质量安全条件并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小作坊要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落实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在进一步提高许可审查、质量监督、证后监管、执法查处等监管能力的基础上,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及时公布制假售假失信企业“黑名单”,加大监督抽查的频次和力度,不合格产品召回等措施,依法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作者:顾能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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