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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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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来,我国发布的一些重要文件提出:“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的主体”,笔者对此种说法提出一些不同法,与大家商榷。

  1 国家标准的范围和对象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近二十年来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实践,应当对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需要统一的下列要求,制定国家标准:

  1)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种、规格、等级、种植、养殖、收购、加工、检验、检疫、包装、储存、运输、使用及其质量、安全和卫生要求;

  2)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试验、测试、检验、包装、储存、运输、安装、使用和废旧处理方法及其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3)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及其安全、卫生要求;

  4)信息、邮政、交通运输的技术、安全要求;

  5)服务的设施、环境、人员、服务过程和安全、卫生、质量要求;

 6)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和检验方法;

  7)能源、资源和有关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各项技术要求;

  8)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预警方面的技术要求;

  9)建设工程、设备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维护、拆除、检验、检测等方面的质量、安全以及技术要求;

  10)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劳动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及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11)人、动植物及其产品防疫、检疫的技术要求;

  12)常规治病的医疗技术措施;

  13)上述各项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分类、标志、标识、互换配合、兼容性和制图方法的要求。

 尽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标准化法》的修订、国家标准的对象和范围还可能调整到WT0/TBT等国际规则允许的范围,但国家标准始终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和共同遵守的一些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标准。

 2 国家标准的功能和作用

 国家标准的主要功能和作用,可以概括为下列六个方面:

 1)统一全国的术语、符号、标志、信息分类编码及技术制图等,为各个行业提供准确一致的技术语言。无论是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研教育乃至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活都需要准确一致的技术语言。如统一的概念及其定义,统一的图形符号,统一的安全标志,统一的产品代码以及统一的计量单位,以便于大家互相交流和统一理解。

  2)统一规定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生产和生活的产品质量标准,为国民经济的有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提供有力的保障。

 3)统一规定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人们活动的基本规范,以防止欺诈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侵入。

  4)节约人力和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我国可持续发展,建立和谐社会。

  5)保障我国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

 6)保卫国家安全等。

  3 国家标准是一个国家标准体系的基石,但不是主体

 无论是美、英、法、德、日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都已建立了一个适应其国家发展需要的国家标准体系,都有他们的国家标准,如ANSI、BS、NF、DIN及JIS等标准,但是这些国家标准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水平上都不是其国家标准体系主体。这些国家标准体系的主体都是数量浩大、水平比国家标准高的企业标准或协会标准,而国家标准只是这些国家标准体系的基石,即进入这些国家市场的准入依据。

 什么是主体?“主体”是“事物的主要部分”(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79)。国家标准体系也是一个事物,它应该包括这个国家依法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等。

 如果一个国家标准体系的主要部分是国家标准,企业标准水平只要求达到国家标准就行,这样的企业在国际上还有什么竞争能力?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一直以国家标准为标准体系的主体,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补充,结果导致我国大量企业满足于达到国家标准,产品进不了国际市场。只有海尔、宝钢等少数先进企业由于一直实施高于国家标准甚至国际标准的企业标准,才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冲出国门,成为世界500强之一,同时挡住了国外同类产品的进入。

 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根本法则,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应该是市场的主体。我国政府经济部门和科技部门都已正式认定企业是市场的主体、科技工作的主体。标准化工作属于国民经济的技术基础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是我国市场的主体,企业标准化工作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主体,企业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的主体。

 一个事物只能有一个主体,如果有两个以上主体,必然会削弱两个主体的作用,甚至严重影响该事物的正常发展。标准化工作也是如此,提出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两个主体,势必阻碍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也影响国家标准水平的提高。因此我们再也不能留恋或者死抱着计划经济时期以国家标准为主体的过时和错误的观点,应该与时俱进,明确响亮地提出国家标准是国家标准体系的基石,企业标准是国家标准体系的唯一主体。这样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才能适应21世纪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客观要求,才能促进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发展。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农产品加工网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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