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一分局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结合实际,破解难题。在实践中,着重解决好四对矛盾,有效推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在思想认识上注重解决“大与小”的矛盾。大气候、大环境与小企业、小作坊,这对矛盾在分局工作中,如何正确认识和把握,直接影响食品质量安全。分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注重从大与小的矛盾上寻求突破点,把国家《特别规定》和上级的要求与小企业、小作坊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大与小的统一,从而在思想认识上既能从战略的高度理清思路,又能着眼食品生产企业解决难点认识问题。
在监管模式上注重解决“多与少”的矛盾。分局辖区有食品企业175家,小作坊1314家。在点多、线长、面广和分局人少事多的状态下,解决好多与少的矛盾尤为重要。分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突破常规,聚集力量,采取拉网模式,既有点上巡查,又有面上的宣传,探索出了一条点面结合的监管模式。比如,分局不仅走出去检查、巡查、抽查,还请企业负责人集中到分局学习、培训,夯实了一线监管基础,拓宽了监管思路。
在服务企业上注重解决“轻与重”的矛盾。围绕中心服务企业,服务企业抓好中心是分局一贯的思路。在执法服务过程中,分局坚持实事求是,分清企业问题的轻与重的矛盾,实行服务为主、分类指导的方法,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企业执行关、停、并、转的原则,使企业各处其位,各得其益。
在执法过程上注重解决“教与罚”的矛盾。分局成立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都依据先帮教后处罚的原则,罚中有教,教中有管,使教育与处罚的矛盾得到很好地解决。比如,在企业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分局的执法人员不仅严格依法办案,而且坚持耐心说服,讲清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延长办案服务,实行跟踪帮扶,现场指导,扩大了案件的解决深度和影响力。
(作者单位:福建厦门市质量技监局第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