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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组织督查合肥节日食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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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障中秋、国庆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07年9月24日,安徽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与合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成食品安全联合督查组,对合肥市部分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进行了检查。安徽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自林,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小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同志及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同志参加了督查活动。

  督查组先后深入有关食品单位进行检查。在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的资质准入、卫生设施、原料采购、生产过程的关键控制点等;在餐饮企业,重点抽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原辅料等食品的台帐、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在经营企业,重点检查月饼、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等10多个品种,对产品的标签标识、索证资料及散装食品销售状况进行查看,并就食品市场的市场巡查、不合格食品退市及相关制度进行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作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各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做到证照齐全,持证经营;能不断强化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制度、措施,自觉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卫生设施齐全,餐饮具消毒等卫生制度落实较好,索票索证总体上较为规范。检查中,督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据食品安全分段监管原则,现场要求相关执法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市场安全

作者:佚名 来源:药监总局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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