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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颁布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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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0日,《中国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实施规则》在京正式颁布。该实施规则是由建设部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标认证中心、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委员会和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共同编制的。

  该实施规则要求,申报企业必须具有从事装饰装修的国家相关资质证书,企业的骨干设计、施工人员须接受专业的工程质量、节能、环保方面培训,从工程的设计、选材、施工全过程建立质量、节能、环保保障体系文件,经认证机构现场审核合格后,才能认定该企业具备节能环保工程承接能力。同时,该实施规则指出,通过能力认证的企业,并不代表其每个工程的质量、节能、环保都是达到要求的,其装修工程必须通过质量、环保、节能性能“三合一”的检测,其检测数据达到要求后,才能认定该工程为节能环保装修工程。
作者:曾祥素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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