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6日,我院在京组织召开了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燃气热水器、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冷水机组等五项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审定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认监委的领导,相关产品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的专家以及实施规则起草人员共25人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我院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研究所相关负责人主持。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领导对国家节能的形势和规划,以及能效标识发展的重要作用发表了讲话。会议确定并宣布了标准审定组专家和主任委员名单。与会代表本着科学求实、积极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对自镇流荧光灯等五项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送审稿的各项内容进行了充分、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定,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审定组专家在自镇流荧光灯等五项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制定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能效标识样式调整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通过了对自镇流荧光灯等五项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的审查,并要求起草组根据审查修改意见对实施规则修改后尽快形成报批稿,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等三家主管部门发布实施。
本次审定会为相关产品标识制度的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顺应了我国节能形势的需求。五项实施规则的实施是推动我国能效标识制度发展的重要举措,它的实施将促进我国自镇流荧光灯等相关产品效率水平的提高,并将在淘汰高耗能产品、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强政府节能管理的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