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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优质农产品全面启用“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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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悉,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江苏农产品将拥有“身份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据介绍,推进农产品标识管理,是江苏省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倡导农产品放心消费的有效手段。江苏省推进农产品标识管理的原则是“先易后难、突出重点、有可操作性”,主要把握好四个重点:

  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率先标识为重点。重点选择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三品”中又以提高无公害农产品贴标率为重点。对农业部规定的蜂产品、乳制品等12类重点无公害农产品,通过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推动,实行强制性贴标上市。

  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率先标识为重点。重点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等内容,对无包装的农产品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相关信息。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率先标识为重点。重点在省里确定的宜兴、吴江、海门、江都、东台、邳州等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率先开展创建工作,无公害农产品的标识率要达到95%以上。

  以农产品现代营销业态率先标识为重点。重点把推进农产品标识工作和发展农产品现代营销结合起来,率先在农产品超市、连锁店、专卖店、配送中心等现代流通业态中推广农产品包装和标识,不断积累工作经验,进而在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推广。

  为此,省有关方面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推进农产品标识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强化监督,将农产品标识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科学规范管理;继续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以及名牌农产品的认证工作,不断加强农产品市场准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严格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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