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1日,印度尼西亚海事渔业部鱼类检疫中心发布通报,关于印度尼西亚活鱼形式运载媒介的进口要求的指令草案。
本法规是执行2004年有关渔业的第31号法律第7条的规定。本指令草案规定如下: 1. 运载媒介的定义; 2. 活鱼形式运载媒介的进口必须通过指定地点入境,并受检疫要求与检疫措施的制约; 3. 要求文件: 除鱼类检疫证书外,如进口商符合农业总司或海事渔业研究局局长签发的批准函,则准许进口任何活鱼形式的运载媒介。 4. 从申请文件到运载媒介进口的间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