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漳州市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区部分中学及高校食堂的食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学校食堂所使用的食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是否使用存在质量问题的违规食品。通过检查促进食堂工作人员,尤其是其负责人及采购人员了解、掌握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常识,懂得哪些食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质量安全保障的,哪些属无质量安全保障的不得使用的食品,以便在采购及使用时能够正确识别,从而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及身体健康。
对检查中发现使用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白酒、酱油、食用植物油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即责令食堂不得继续使用,并现场讲解了常用的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简要方法,分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宣传材料。此次检查活动得到了学校师生的一致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