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低速汽车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山东、河南、四川、安徽、广西等11个省、自治区28家企业生产的2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2.9%。
此次抽查依据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推荐性标准对低速汽车的行车制动性能(满载)、驻车制动性能、燃料系统及排气管、安全防护要求、自卸装置、转向及限位装置、满载最高车速、车辆外廓尺寸、车辆后悬、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基本要求和配置要求、前照灯、喇叭性能、电器设备和仪表、后视镜及刮水器、密封性、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驾驶员操作位置处噪声、严重故障和致命故障、整车标志、图形和文字标志、使用说明书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整车标志、图形和文字标志不符合标准规定。国家强制性标准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低速汽车产品标牌内容应规范齐全,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编号打刻位置应在说明书中指明,三轮汽车的变速杆、手柄和开关等操纵机构应有耐久性标志明确标明其功能等。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标牌内容不全,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编号位置与说明书指明位置不符,灯具开关无图形和文字标志等。
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 三轮汽车 五征 三轮
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轮汽车 时风 三轮
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低速货车 奔马 四轮
资阳市南骏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自卸低速货车 南骏 四轮
杭州杭挂机电有限公司 自卸低速货车 BAOSHI 四轮
中国一拖集团临海车辆有限公司 自卸低速货车 东方红四轮
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山西卓里集团有限公司三轮汽车 双嶷山 三轮
汝南县广源车辆有限公司三轮汽车 永牌 三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