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报道:重庆武陵山珍向商务部发出请示,要求取消成都吴成发假冒武陵山珍骗取的“2005年度中国餐饮百强企业”荣誉。商务部称评选工作可能存在一些漏洞,将不再参与评选,也不会再授予类似的荣誉。
应当看到,真正有资格对餐饮企业进行评定的,是市场而不是政府。类似于餐饮百强的评选活动,属于社会中介组织干的事,政府不该干,也干不好。过去,商务部门参与餐饮百强评选并授予荣誉,属于职能的“越位”与“错位”;而今天,商务部门因评选的漏洞与问题而“退出”,则有职能“缺位”之嫌。
这是因为,此类餐饮百强的评选活动,虽然是以烹饪协会等行业组织牵头搞的,但并非与商务部门无关,后者不能不管不问,也无权“退出”。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务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职责非常明确,那就是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如当前,我国的餐饮行业竞争激烈,酒店、餐馆多如牛毛,对酒店来说,“餐饮百强”有利于提高名誉、增强竞争力,是金字招牌。但这并不意味着餐饮百强的评选活动就有正当性。面对这类评选活动,商务部门需要回答的首要问题,不是参不参与,而是该不该搞。
我想,按照市场监管的要求,商务部门应就“餐饮百强评选”广泛调查,征求民意。如果不该搞,商务部门就应提出意见,及时叫停;如果该搞,则应出台规范,对评选活动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而不只是表态“以后我们只会发布一些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如果商务部门“无为而治”,这类评选活动只会问题越来越多,漏洞越来越大,市场公信力越来越差,最终受到伤害的,不仅有商务部门的名声,更有民众的就餐权益。
由此观之,在各类市场评选活动中,政府部门虽然不能大包大揽,不能“越位”与“错位”,但也绝不能放任不管而“缺位”,而是要从监管出发,实现“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