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文物审核标准以1949年为主要标准线。凡在1949年以前(含1949年)生产、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原则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少数民族文物以1966年为主要标准线。凡有损国家、民族利益,或者有可能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文物不论年限,一律禁止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