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新疆、山东等地方发生数起自动旋转门夹人、轧人事故,各地媒体给予报道,引起人们关注。自动旋转门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和普通门相比,旋转门以其外观高档、气派、密闭性好等优点受到诸多饭店、商场的欢迎,但旋转门夹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不少旋转门没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状况不容乐观。那么,旋转门事故一般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我国旋转门有没有标准?是否有必要取消旋转门?近日,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幕墙门窗检测部主任、高级工程师王洪涛先生。
问:作为门窗检测专家,您认为旋转门事故一般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
王洪涛:通常我们所说的自动旋转门,按照产品分类属于人行自动门。人行自动门包括推拉、平开、折叠、旋转等形式。用于建筑开口部位的人员通行。
按照门的功能,其开启部位可以实现允许和禁止人员出入。实现过程是采用机械的方式,尽管在产品的设计、加工、安装及使用过程中采用了各种安全措施,但是不能完全避免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同电梯、汽车一样。
从前一段时间发生的自动旋转门事故,总结起来由以下原因引起:一是未按照标准生产或劣质产品。为降低成本,简化设计、从而降低使用安全度。二是未按照要求使用。三是偶然因素的影响。
问:目前我国旋转门有没有标准?如果有,您认为执行情况如何?如果正在制定,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王洪涛:我国在2005年9月16日发布了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T177《自动门》,是自动旋转门生产厂家执行的最基本要求。但是该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由于市场竞争的复杂性,往往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如果涉及到安全性能的降低,可能汇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另外关于自动门的安全规范《人行自动门安全要求》已经开始编制,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该规范的编制对自动门的安全使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问:针对旋转门安全隐患,您认为旋转门生产企业在研发和生产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王洪涛:实际上旋转门安全隐患与存在隐患的安全门是两个概念。正常按照标准生产的旋转门不应该存在安全隐患,关键是我们从哪一个角度去理解,就像上面的例子,存在隐患的电梯门也会夹人,存在隐患的汽车更危险,但是我们通常可以接受电梯、汽车的正常使用。因此关键是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生产合格的产品,最大限度的减少存在隐患的安全门在工程中使用。
问:有观点认为,“旋转门使用不方便,存在安全隐患,应该取消。”但也有观点认为旋转门变化多,结构精巧,外饰豪华,具有突出的优点值得推广。对这两种观点您怎么看?
王洪涛:旋转门的最大优点是在完全开放的洞口处使用时可以保证在人员正常通过的时候的洞口密封,虽然密封效果不如常规的平开门,但是比较适合用在酒店等人员频繁进出的位置,可以减少能源的浪费。至于建筑装修效果则因人而异。
问:您认为旋转门在使用中有没有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
王洪涛:随着标准规范的完善,旋转门的使用安全性将会大大提高。对于正常使用的旋转门,通常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严格遵守门上的安全警示提示。第二,顺序通过,严禁拥挤及抢行。第三,儿童应在成人带领下通过。第四,运转过程中不要尝试用非正常方式制动。第五,遇到问题时及时申请救援。
采访结束,又获悉9月1日湖北宜昌发生一起宾馆圆形旋转门夹伤一5岁女童事件。一系列事故的发生,促使旋转门行业人士思考,应该把贯彻行业标准、重视旋转门的使用安全性问题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