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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 出台七项制度 推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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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精神,山西省晋中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7项制度,要求各县(区、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加快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

  据悉,该制度要求市、县两级质量技监局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通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整治工作。其次,要求在整治中发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案件,1小时内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另外,各成员单位将每周查处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情况,于每周五10时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宣传部门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相关媒体每月发布一次综合信息。市领导小组还要定期对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督查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对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在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部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不扎实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山西省国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要求,认真追究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等造成重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责任。

  该制度有效地推动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介休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带领5部门联合检查市场;榆次区对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行严惩;灵石县对调味品进行检查;和顺县专项整治无证茶;左权县开展月饼大检查,把专项整治工作推向高潮。
作者:安黎霞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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