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7日,加拿大建议修改食品和药品法规。以此允许将二氯苯伐草克(diclofenac)及其盐类在浓度等于或低于1%并作为单一医药成份销售并用于皮肤局部使用时,列为非处方药。
方案F是一份品药成份列表。这些医药成份的销售受到《食品和药品法规》的第C.01.041部分到第C.01.049部分的控制。方案F的第I部分所列成份人用和兽用要求处方。方案F 的第II部分列出了人用要求处方的成份,但如果在标签上标注了兽用或是不适用人的外形则不需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