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准地方试点工作作为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在于推动地方积极组织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全面提高全社会重视技术标准的意识和地方技术标准工作的总体水平。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4月7日—8日在京联合组织召开了“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第二批地方试点评审会。通过初审的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无锡市、安徽省合肥市、江西省赣州市、山东省潍坊市、山东省菏泽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东莞市、广西区柳州市、广西区南宁市、海南省、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绵阳市、陕西省西安市、陕西省杨凌地区、贵州省铜仁市、云南省昆明市、甘肃省兰州市、甘肃省白银市、宁夏区石嘴山市等25家试点申报单位参加了此次评审会。评审会专家组由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专项组织部门的领导、专项总体组专家及相关技术专家共12人组成。
此次评审会是继2002年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深圳市、上海市、浙江省绍兴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确定为首批启动实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 专项地方试点单位后组织的第二批地方试点评审会。参加本次评审会的试点申报单位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申报单位准备充分,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试点申报单位不仅对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认真的准备,而且绝大多数试点申报单位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但在组织管理措施、地方配套资金等方面做出郑重承诺,而且主要政府领导亲自率队参加本次评审会(据统计,有19家申报单位的政府领导参加了本次评审答辩会),有的甚至直接做陈述和答辩。
二、企业积极参与。企业能否积极参与是“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地方试点工作成败的关键。各试点申报单位普遍将企业作为实施技术标准研究和应用的主体,打破了现有技术标准研制工作主要由研究院所承担的格局,对现有技术标准运行体制构成了巨大冲击。
三、申报单位的标准化意识普遍增强,但总体上对地方技术标准试点工作的认识大体分为三个层面:①申报试点单位对现有技术标准体系、技术标准运行体制和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并根据国家技术标准战略的主体改革思路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改革措施,且拟在试点过程中积极做出实践性探索。这类单位虽然较少,但应是专项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要求;②申报单位试点的主体工作是在与技术标准相关的工作层面上的延伸和扩展,包括当地政府重视、各部门协调沟通、加强技术标准宣传力度、搭建技术标准支撑平台体系以及组织相关力量进行重要技术标准研究等,本批申报的25家单位大部分属于这一层面。当然,这是推动技术标准战略实施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在面上加以整体推动;③将地方技术标准试点工作主要内容简单理解为就是加大资金投入、研制出台一大批地方技术标准,这实质上是与技术标准地方试点工作的目的相背的。技术标准体系未来改革方向很可能将弱化地方标准的存在,因为它有可能成为地方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除与区域环境、气候等条件密切相关的标准外,国家今后将不鼓励甚至限制地方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发布。目前仍有少数申报单位的认识停留在这一层面上,且从全国范围来看存在这种认识的地区仍然很多,需要在整体上加以宣传和引导。
本次评审也反映出一些共性问题,如:①申报单位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创新等方面涉及的很少;②有的申报单位所制定的实施方案还缺乏可操作性,考虑的还不够深入;③尽快培养一支高素质标准化人才队伍也是申报单位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目前,各试点申报单位的评审结果已经出来,“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第二批试点单位将按照有关原则尽快确定,并启动试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