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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今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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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4月1日,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始生效。

根据该法首次将限期治理决定权由人民政府赋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新规定对政府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利进行了重新配置,强化了环境执法手段,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标志着我国环境立法的重大突破。

作者:王娅莉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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