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福建发布否定报批程序管理办法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日前,福建省质量技监局发布了《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否定报批办法(试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行政否定行为,防止和防范工作人员不作为和滥用职权行为,该局明确规定:今后除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等情况外,质量技监部门各行政审批岗位的经办人,均不得擅自对待审事项说“不”;确需作出否定决定的,必须严格履行否定报批程序。

  据了解,目前属于质量技监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及政务审核等工作涉及计量、质量(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等21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同时,还可对申报名牌、免检产品的企业进行初审或评审。这些审批项目虽然都有刚性要求,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可能存在一定的弹性。能否加强对行政权力,尤其是任意“否定权”的监督与制约,将影响部分企业的发展与生存。

  根据新出台的否定报批办法,经办人在对申办事项予以否定前,都必须按程序填写“否定报批流转单”向上级负责人报告。经审批后,向相对人(申办人)答复或说明理由,并将“否定报批流转单”备案待查,任何人不得超越职权,在未履行报批手续前擅自作出否定决定。
作者:陈雪梅 江东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11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