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于9月6日~7日,开展第一次以食品、药品生产加工领域和市场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重点的集中检查行动。9月6日开展了以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药品生产情况,食品企业QS标志使用、采标、出厂检验、卫生许可、企业建立使用原料台账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并进行调研。
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自治区藏药厂,听取了藏药厂负责人的情况汇报,检查了药品质量检验实验室技术力量和相关设备,药品样品储藏间的样品储藏条件,药品生产条件、质量保证情况,药品原料质量把关情况等。
检查组还随机来到藏医学院藏药厂内的西藏草堂医药有限公司检查。检查组查阅了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对该公司医、药不分,虚假广告等行为进行了现场处理,要求该公司限期两天进行整改。
在高原之宝牦牛乳业有限公司检查时,检查组对乳制品的生产车间进行了详细检查,并询问了公司有关业务情况。在听取了圣鹿农业科技公司有关负责同志汇报后,检查组对该企业在全区质量工作会议后迅速成立HACCP小组,加强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的自查和提升工作给予了肯定。工作组一行还检查了拉萨市聂当定点屠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