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日,阿根廷国家食品委员会宣布制定了关于带有改良纤维成份食品的草案。
该决议草案取代阿根廷食品法典(CAA)的第XVII章第1385和1386条。
第1385条如下:“膳食纤维应理解为指的是不能由人类消化道的内源酶水解的任何可食用的物质。 其包括非淀粉、多聚糖、胶质、抗酶解淀粉、菊糖、低聚果糖、葡萄糖、抑制消化的麦芽糊精、低聚果糖(FOS)、低聚糖(GOS)、半乳糖基转移低聚糖(TOS),以及将来由国家卫生管理局编入的所有此类物质…..”。本条同样还规定了膳食纤维的分析方法。
第1386条如下:“带有改良纤维成份的食品应理解为指的是纤维在目前的法典中预期的和那些已经由国家卫生管理局增补将来编入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