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萨晚报》上刊登的“西藏多源检验认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则业务广告,引起了拉萨市质量技监局的注意。
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没有向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及未取得《认证咨询机构设立批准通知书》和未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对外宣传开展认证咨询业务。
此行为违反了国家质检总局第82号令《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中的第六条、第八条规定。拉萨市质量技监局并没有一罚了之,他们在对该机构违法行为给予适当处罚的同时,要求其根据《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聘请4名专职认证咨询师,并办理相关手续,但在此期间不得开展业务。
该公司已按要求聘请了专职认证咨询师,手续也在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