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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根源复杂 特殊战役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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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湖南省质监局工作人员在长沙一处劣质食品生产窝点开展执法行动。

 国务院于8月23日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此时距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不足一个月。

  在这一个月里,我国政府紧锣密鼓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以应对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7月26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公布并施行。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质量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8月13日,国务院成立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相关十六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组成,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的组长。17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国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

 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在短时间内以如此规格出台一系列整治措施,为近年来所少见。吴仪副总理在整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这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加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决心和态度。

 食品安全问题根源复杂

 据国务院新闻办8月17日发表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介绍,近年来,我国食品总体合格率稳步提升,2006年全国食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77.9%,2007年上半年,食品专项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了85.1%。与此同时,中国进出口食品质量保持高水平,多年来出口食品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

 中国工程院院士、“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技术》专家组组长陈君石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客观地说,最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越来越好。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在完善,科技投入有所增加,食品检验的合格率不断提高,包括蔬菜和水果中农药残留超标的比例、猪肉瘦肉精检出率等都呈现大幅下降趋势。

 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食品安全形势仍相当严峻,不安全因素贯穿食品供应的全过程。陈君石院士认为,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的明显特点是新老问题并存,即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仍被一些诸如重金属污染、农作物收割污染、微生物污染等“老”问题困扰;同时又面临着工业化国家出现的种种新问题,比如人们所熟知的禽流感——在家禽大规模机械化养殖的情况下,一只鸡得禽流感就可能导致整个养殖场感染。

  “源头污染突出”则是我国食品安全的一大潜在威胁。“目前我国农产品生产仍然处于分散经营的阶段,几亿农民以分散的方式生产鸡鸭鱼肉、粮食、蔬菜、水果等初级农产品。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监管部门很难对这些农户或者小作坊进行全面和到位的监督。”陈君石说。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办主任李迎丰也表示,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出在小作坊。在国家质检总局调查的45万个食品生产企业中,10人以下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35万家,29%的企业无标生产,60%的企业出厂不检验或根本不具备检验能力。这些小作坊大多加工设备简陋,管理水平和生产工艺相对落后,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且流动性大,假冒伪劣现象比较严重,一直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也给国内即将实施的食品召回制度增加了难度。

 在加强监管,提高目前国内部分低水平食品生产方式的同时,国际市场产销链条对中国食品安全生产造成的压力也不容忽视。日本有媒体指出,本来中国的养蜂业与抗生素无缘,在1980年代后半期,为满足日本市场需要,日本商社和农药企业将抗生素等带到中国,并迅速蔓延,反过来又威胁日本人的餐桌安全。

  有关专家指出,相对于近十年来我国迅速扩大的食品产品出口量,国内食品安全法律、标准、规则、执行的滞后和不到位,也为此次食品安全危机埋下了隐患。

  例如,我国现已颁布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几十部,但因“分段立法,条款相对分散,单个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较窄,尚无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办法,留下执法空白和隐患”,全国政协委员任启兴说。

 任启兴表示,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职责不够明确,也是导致食品安全监管乏力的主要原因之一。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方面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权威性,综合管理难度较大。由于监督管理部门多,部门间的职能交叉、重复执法、重复抽检、执法缺位、监管空白等现象较为突出,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监管责任难以落到实处。

 从加强薄弱环节做起

 此次自上至下对食品安全的整治措施出台密集但有条不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强调:“中国政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就加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工作出台了六大举措。”

 作为六大举措的第一项,国务院出台《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主要是在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方面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指出,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不够好,对生产者、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罚不到位,一些监管部门执法不得力,是目前产品安全方面存在各种问题的主要原因。

 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期4个月的整治行动将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着力于“两个链条”、“一个体系”、“一个网络”的建立和完善。

 即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吴仪副总理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提出“8大任务,20个工作目标”。8大任务,指的是做好农产品、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消费、药品、猪肉、进出口产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分别由相关主管部门牵头。

 20个工作目标则包括有:全国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达95%;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等。

 有关专家表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不仅指定了具体领域的牵头单位,还明确提出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如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这样的硬性规定可谓找准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吴仪副总理也在工作会议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抓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本地本部门的具体整治任务和目标。

 “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目标,都要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的产品、单位和生产经营者。目标一经确定,就要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对专项整治实行网格化管理,一个一个企业、一个一个产品、一个一个区域地进行整治,整治一个巩固一个。”

 整治食品安全举国行动

 本刊记者获悉,此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检总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农产品整治组(农业部牵头)、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质检总局牵头)、药品整治组(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新闻信息组(新闻办牵头)。目前,各地各部门已全面动员,开始了第一步行动。

 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从8月25日起,浙江检验检疫局已从省局机关抽调干部组成七个工作小组,分驻12个分支检验检疫局。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战,组织了对杭州、温州、舟山、台州、绍兴5个地区的58家输美水产品注册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检查和确认工作,对存在问题严重、已不具备注册条件的7家企业,做出了暂停出口报检资格或吊销卫生注册证书的处理。

  吉林省从8月初开展排查、调研等先期工作,在8月28日吉林省质监系统开展的集中统一检查行动中,全省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228人次,捣毁违法食品生产加工窝点106个。

  8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李传卿在内部工作会议上提出,“务求在深入上下功夫,做到标本兼治。要坚持查、治、管、扶、建五管齐下,加快标准体系建设。要实现专项整治与全面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相结合,加强执法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治理整顿与诚信机制建设相结合。”

 此前,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党组书记李传卿、副局长蒲长城、魏传忠于24日至25日分别前往黑龙江、四川、广东和浙江四省进行整治行动的誓师动员。

  其它相关部门也正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部署。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建昌表示,工商总局已向全系统下发了实施意见。总局领导班子成员将很快分期分批带领有关业务司局人员,赴各地就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另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透露:下半年,药监局将以农村食品安全为重点,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对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和销售四大环节加以整治。同时,国家药监局还将对药品虚假广告实施重点整治。

 此外,从农业部、卫生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传来的消息也纷纷证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正在快速进入责任分解和贯彻落实阶段。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网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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