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工作质量稽查是各级稽查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检验检疫各级机构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施检、依法监督管理情况进行工作检查和处理,依照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相对人如实申报、守法经营情况进行稽查和处理的总称,具体包括工作质量检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等方面,其目的是规范检验检疫人员的执法行为,依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相对人的管理,提高检验检疫工作质量,维护执法的严肃性。
建立工作质量稽查标准和体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检验检疫规程为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稽查方案。细化稽查程序标准,从检查、处理、反馈等环节进行具体细化,约束执法随意性;细化稽查方式、内容、标准,确保问题查实、查细、查透;细化稽查取证标准,做到有效取证,依法取证;细化文书标准,使文种、格式填写符合规定,经得起考证。建立以单位“一把手”负全责、专门的稽查机构。
运用统计手段实施统计稽查。稽查人员通过统计手段对全局的业务活动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 行统计稽查。查归档,看是否超流程;查报检号,看是否缺票;查入境货物报检,看入境流程流向业务是否落实;查注册 登记号,看企业是否凭证报检;查企业出口量,看是否与加工能力相符;查证单使用,看证单管理是否规范。通过统计这个手段,了解整个业务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主动防范。
建立风险预警运行机制,建立通报栏目。将进出商品发现的问题、违规企业名单进行通报,各口岸严查共管,共同堵截,防止不合格货物流入或流出。对查验中发现的违规企业坚决列入黑名单,加大抽查比例,如再发现问题停止报检、专案稽查。
加强沟通协调,实现密切配合。必须充分依靠有关方面的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实行联查、联治的协作机制。与海关 联合执法,提高口岸执法把关的有效性;与农业部门合作配合,提高源头监管的有效性;与工商部门联手,提高打击进出 口企业非法经营行为的有效性;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提高打击伪造假单证、印章违法行为的有效性。多沟通、多配合、多协作,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协调一致、合作连动的机制,发挥稽查的最佳效果。要根据线索有针对性地稽查。
建立工作质量检查制度。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更新检查方式。举报与查实奖惩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确检查内容与不明确检查内容的结合、网上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自我检查相结合。对各种商品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工作质量进行风险评估,找出关键控制点,有针对性地稽查。
及时总结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对每次的稽查结果,除了与绩效考核、奖惩挂钩外,重要的是与主管部门一起对稽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存在的真正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进和提高检验检疫工作质量。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岗前培训。加强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使稽查人员熟悉四法三条例,精通本部门涉及的规章,掌握本职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条件。造就一支能干事、干成事的稽查队伍。
正确处理稽查与被稽查的关系。设身处地地站在被稽查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制定工作质量的长效机制,避免稽查与被稽查者形成对立。惟有同心同德,才能有效提高检验检疫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