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7日,巴拉圭宣布出台了法令No. 10.397/07“制定燃料最低质量要求”。该法令扩展了法令No. 10.911“管理石油燃料的提炼、进口、分发和销售,并撤销决议No. 435/01”。
文件规定,所有参与石油燃料的提炼、进口、分发和销售的公司,都必须无例外地提供符合国家技术和标准化研究院(INTN)以及工业和贸易部制定的标准和/或法规中规定的技术要求,除非这些要求有类似的国际标准规定。
巴拉圭认为有必要引入适当措施,以确保正确实施提高质量控制校验与进口和销售的机制,保护环境。这些措施有利于环境和人类健康,并确保最终使用者的更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