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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假盐案暴露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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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盐业部门透露,当地不法商贩已经形成了贩运、分装加工和销售“一条龙”的地下私盐销售团伙,今年以来,该市就破获了三起大案,涉案假盐、私盐近78吨。经测算,在该市720万人中,可能有100多万人在食用没有加碘的假盐。

  这则消息有多重角度可以解读。比如,假盐案殃及多达100多万人,可谓受害者众;盐矿职工参与其中;不法商贩已经形成“一条龙”销售团伙;一些执法部门执法违法,假盐被法院查封后竟不知去向……除此之外,更值得品读的是假盐案所暴露的惊人超高利润。

  调查显示,衡阳之所以假盐泛滥完全是利益作祟。不法分子以工业盐充作食用盐贩卖,其成本不过300元/吨,而收益可达2200元/吨,利润高达七倍,甚至超过了贩毒。那么,公盐的收益有多少呢?按照常理,公盐的收益价一般不会低于假盐的收益价,否则假盐很难有市场。8月13日出版的《瞭望》周刊披露,自1996年以来,一些食盐的出厂价基本没变,每吨三四百元。尽管公盐企业的管理成本、社会负担成本等必然比制售假盐的不法分子高出许多,但即便扣除这些成本,约略算来,公盐的利润也是相当可观的———当我们声讨假盐的超高利润高达七倍时,殊不知,公盐的利润也并不逊色多少。这一细节恰恰从侧面验证出盐业的超高利润。

  食用盐成本低而售价不菲,这种产地贫困与“销售超高利润”的失衡,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对食盐产地及终端买单者(普通居民)的利益侵损,受益的是一些获取超高利润的盐业公司。这些盐业公司在食盐定价上为何具有“绝对权力”?食盐的整个产业链上为何让少数人获取了超高利润?有专家认为,这是因为盐业垄断经营体制的改革不到位,少数人所谋取的高额利润其实属于“体制暴利”。

  自1994年起,我国开始实行食盐专营制度。平心而论,国家对盐业实行垄断经营,有其深意和良苦用心。一是维护公众对食盐的需求,二是可以获得丰厚税收,三是保证加碘盐的顺利推行,维护公众的食盐安全。遗憾的是,现实中一些盐业公司有恃无恐,在垄断的荫庇下,借助行政权力大肆谋取超高利润,动辄变着法子提价。在一些地方,每500克食用盐明明售价不到一元,换个包装就迅速蹿升到1.3元。

  假盐案暴露出的惊人细节,不能不让人黯然。要杜绝私盐的大行其道,严厉打击之外更要整饬盐业乱象。一方面要揪出盐业中的害群之马,另一方面要削弱盐业超高利润。当公盐的利润降低到合理水平,贩盐者的利润空间被压缩,非法牟利的买卖也自然会减少。与此同时,还应进行必要的体制改革,理顺失衡的盐业链条。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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