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越来越多的人有了自己的博客,为了吸引眼球,许多问题出现在博客领域当中:侵权、隐私、责任、名誉……博客暴露出了前所未有的弱点。为谋求博客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8月21日,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发布了《博客服务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鼓励博客实名注册,并组织人民网、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10余家知名博客服务提供商联合签署该公约。
博客改变人们的生活
简单说,博客就是网络日志。在中国,博客的兴起还是近两年的事情,时间虽短,但发展很快。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博客正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有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开博作者的数量已达3094万,有1亿多网民经常浏览博客。
2006年,被业界称之为“博客年”,博客的流行甚至到了人们的问候语变成了“今天你博了没有”。由于博客能带来大量的点击和流量,变成网络媒体竞争的焦点。注册用户的数量、点击频率、名人开博,都成为了媒体相互比拼的手段,而各大网站兴起的“博客搬家”更是反映了以博客为噱头的网络竞争之激烈,博客从个人的“自留地”变成了摇钱树。
可以说,作为一种新的信息载体,博客由于传播的开放性和自由性,成为许多人记录生活、抒发情感的一个平台。但同时,因为网络的匿名性等特点,当前部分人的博客表达呈现出失范的状态。大量发布虚假信息、侵犯他人版权、传播违法和有害信息等行为,给博客服务行业和网民都带来了不良影响。
实名制消除不良影响
自律公约通过鼓励实名注册,有利于网民约束自己的行为,净化网络空气,有利于增强网民文责自负的自律意识,从而在保护公民正当的言论自由的同时,督促博客作者担当责任,防止不当甚至违法言论对个人和社会的伤害。
网络是开放的,博客是相对自由的。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对言论自由的规定和保护都有一个最根本的底线,那就是言论自由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在美国,主要的博客甚至是交友网站都要求博主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同时,美国已开始对一些博客进行资格审定,给合格者颁发官方许可证,以便对越来越庞大的博客队伍进行监管。在韩国,博客也实行了实名注册,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博客在赋予网民自由的同时也应加强管理,强调责任。毕竟,博客的健康发展只有在良好的秩序下才能实现。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介绍,自2006年年底,中国互联网协会就联合知名博客服务商,就推行博客实名制问题进行研讨。这次正式发布的自律公约鼓励博客服务提供者对博客用户实行实名注册,包括用户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同时要求博客服务提供商对实名博客用户信息进行安全管理。
腾讯博客运营总监姜殊认为,实行实名制关键是看注册、认证等问题从技术上如何处理,还有就是如何保障用户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据悉,部分门户网站将根据自律公约细则,更新用户注册协议。
博客无端被封可起诉
当然,实行博客实名制是开博者最关心的问题。
自律公约中提到“博客用户违反服务协议的,博客服务提供者可以停止为其提供博客服务”,此条款事关广大博客作者的利益,有网友质疑:这种行业自律公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表示,要判断行业自律公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要看其内容,如果内容并无违反法律规定,则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约束签约者。网友被博客服务提供者停止博客服务后,如果网友能够证明其没有违反自律公约,却无端被停止博客服务,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的,但需要提交其并没有违反此公约的证据,胜诉的赢率才比较大。
据了解,2005年11月2日,在博客的诞生地美国,国会曾对博客法案进行了辩论。这个法案旨在加强联邦法令对博客的约束。最终,该法案因为没有获得美国国会参众两院2/3的多数支持而流产。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给博客立法。
分析人士认为,博客一旦实名,网络中的所谓虚拟性就荡然无存,现阶段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也就会迎刃而解,而关于博客管理中的各项规章制度也都可以有效地建立并实施。但是,没有了虚拟,也就没有了开博的乐趣,除非是以博客为名头扩大知名度的名人。没有了开博的乐趣,也就没有了写博读博的动力,服务商的点击和流量就要下降,最终无疑要损失服务商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