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是福建省农业大市。为加快该市现代化农业发展进程,日前,该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鼓励农产品创品牌的意见》。此举旨在漳州市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知名度高和经济效益好的品牌农产品,以此带动该市农业产业整体素质的提高。据悉,以政府名义出台奖励政策,并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争创品牌,在福建省内尚属首次。
该《意见》首先明确了漳州市农产品创品牌的范围,包括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福建名牌产品、无公害农产品以及水产品对欧盟出口注册、低酸罐头对美国FDA注册等国际质量认证等等。此外,该市还特别出台了争创品牌奖励办法。其中,对当年荣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当年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获得福建名牌产品(农业类)或福建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两万元。
该《意见》同时要求漳州市各县(区)根据本地财政收入状况,对创品牌的农业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