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共同制定的《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8月17日公开向各界征求意见。
本标准规定了以无烟煤、天然气等为原料,采用不同工艺技术生产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核算范围、基本要求、计算方法及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企业和新建合成氨项目。
以无烟煤(焦炭)、型煤(本地劣质无烟煤)和天然气(油田气、焦炉气)为原料,新建合成氨装置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依次为1500、1720、1250kgce/t,而已建合成氨装置产品能耗限额依次为2100、2400、1640kgce/t。
意见稿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网站、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网站公示并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