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在用汽车衡的计量监督检查,确保公路交通运输安全,7月份,福州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用汽车衡的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发现,福清、永泰共有6太汽车衡没有按期周检,长乐有3台经周检确定为不合格,受检率和检查合格率分别是98.2%、99.2%。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福州市质监局对全市在用汽车衡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目前,福州市共有各类在用汽车衡383台,其中直接用于贸易结算用汽车衡359台,公路计重收费用汽车衡19台,治理超限超载用汽车衡5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