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上海市10月1日起实施防雷地方标准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防雷装置检测应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昨天,市质监局公布了《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防雷装置规定定期检测,并统一检测项目和检测结果,这在全国地方标准中还是首次。

  上海地区年平均雷暴日为49.9天,属多雷暴区域。统计显示,人员伤亡时的雷击地点中,33.45%是在建构筑物。截至7月24日,今年全国遭雷击死亡人数为403人,上海遭雷击死亡人数为3人。同时雷电还造成了大量经济损失,主要物损为家电、微电子等产品。

  据上海市防雷中心副总工程师黄晓虹介绍,目前本市防雷装置的年度检测覆盖面低于20%,不合格的防雷装置达到30%左右。今年7月,上海气象局检查了本市6个物业小区,结果防雷装置均不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目前,国家有关标准对防雷设施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等尚无统一的要求。”黄晓虹说,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本市防雷装置的有效利用,而且由于对防雷装置没有检测技术的具体规定,也造成了相关单位的维护保养困难。

  昨天公布的《规范》规定了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项目、检测要求、检测方法、检测周期、检测程序和检测数据的判定,主要适用于建筑物及其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其中提供的多种测试方法为防雷装置单位自查、维护和保养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方法。“住宅区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业主,应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防雷装置的日常巡查。”上海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虞兆国指出,“如发现防雷装置受损应及时报修,并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的所有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另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防雷装置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有关职能部门将责令其期限整改;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作者:佚名 来源:解放网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1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