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研究和探索新时期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新机制和新模式,推进我国企业技术标准工作,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决定在“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中,开展企业标准试点工作。在各地科技和质监部门认真组织申报的基础上,通过组织专家初评和终评,经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最后认定,批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为“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企业试点单位。
按照“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管理要求,试点工作的期限定为2004年7月至2005年12月。经费支持额度为每个企业50万元。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适时按有关规定组织对企业试点进行考核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