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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化学品安全问题及其对策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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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品是我国十分重要的进出口商品。根据海关统计,每年我国化学品进出口种类3000余种,金额达400亿美元以上。2000年我国直接在石化企业就业的职工人数就达300多万人,间接从业人员高达600多万。

  化学品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对我国的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影响。

  首先,化学品对公众健康产生威胁和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大部分化学品对人类和动植物具有毒性。我国目前生产、进口和使用的化学品约4万种,其中相当一部分会损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随着人们使用化学品经验的增加,目前有许多有毒、不易降解的化学品已被限制甚至禁止使用。但是由于早期使用时未能采取有效的管理和监控措施,某些化学物质已经在环境中积累,污染了地下水、土壤,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包括癌症在内的各种病变。

  其次,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不善还可能导致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重大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社会产生很大的负面效应。近年来,随着公众绿色环保意识的增强和有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大,在日用消费品中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情况时有发现,影响较大的事件有“不粘锅PFOA”事件、“苏丹红”事件等,对广大消费者的心理造成了不小影响。

  国际出台相关技术法规

  从二十世纪下半叶开始,化学品及其下游行业对生态和安全的危害逐渐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各国纷纷开展相关技术与管理模式的研究,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出于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需要,出台了许多化学品管理方面的法令和法规。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建立“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简称GHS制度),作为指导各国控制化学品危害和保护人类与环境的规范性文件。

  欧盟于2007年6月1日实施的REACH法规是一个涉及欧盟范围内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其首要目标是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欧盟委员会将在欧盟建立统一的化学品监控管理体系,并于2012年前完成对相关化学品的管理,即对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化学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注册、评估和许可等制度。

  美国启动的立法提案(Gore Initiative),在2004年底完成2800种大量生产的化学品的试验。该提案被认为是第一个系统地获得目前美国市场上使用的大多数化学品毒性和生态毒性信息的方法。

  2003年欧盟发布RoHS指令,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害化学物质的使用。该指令在国际上引领了一股从产品设计开始导入环保意识的绿色产品潮流,引发了世界主要国家的效仿,日本、美国、韩国、中国等已经或准备实施类似的法规。

  总的看来,发达国家基本完成了本国化学品安全信息的整合,提出了具有系统性和前瞻性的化学品安全法规,建立了主要针对化学品的理化安全、健康安全和生态安全的检测方法体系,具有比较完备的化学品安全评价技术体系、信息体系和实验室体系。

  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

  虽然我国在化学品安全领域的监管和控制技术有一定的发展,具备了一定的能力,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落后。

  在技术法规方面,我国对化学品安全问题缺乏统一的管理系统。如国家质检总局掌握进出口化学品的监管和安全信息;农业部履行农药、兽药的管理职责,并掌握农兽药安全信息数据;环保总局实施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并履行化学品首次进口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环境管理职责等。由于化学品管理职能分散,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化学品管理的统一的政策和法规。

  在检验监管方面,我国对于化学品安全问题处于疲于应付状态,通常只有在发生重大化学品生态安全事故或国外研究报道了有关化学品生态安全问题以后,再针对目标物质进行检测、研究和评估,检验监管缺乏系统性、前瞻性。目前,我国还未正式出台适应GHS和REACH体系的新的化学品政策,没有统一的化学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对化学品实施统一管理缺乏系统的基础信息保障。

  在科研方面,我国有关化学品安全方面的研究工作也是分散在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环保总局、原化工部、农业部等部门的实验室。虽然我国在化学品的毒性评价、化学品的安全性检测技术方面已经有一些基础,但系统性和科技创新程度不够。

  对策与建议

  化学品安全是国家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一项战略任务。为了积极应对联合国GHS制度、欧盟REACH等国际化学品政策,我国应该在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采取相应对策。

  首先,应整合我国现有的化学品理化安全信息、健康和环境危害信息、化学品标准方面的信息,形成统一的化学品安全信息数据库,为实施化学品统一管理法规提供信息支撑平台。

  在研究比较欧盟REACH、联合国GHS、我国现有化学品管理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与国际接轨的统一的化学品管理法规体系,构建我国化学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合格评定程序,为我国化学品贸易和监管提供政策指引。

  加紧化学品安全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形成具有完善检测能力、达到国际水平、获得国际认可的化学品安全检测技术体系,为我国化学品安全监管、化学品高通量通关、化学品生态安全事件预测、预警提供核心技术支持和检测能力方面的保障。

  总之,解决化学品安全问题,必须顺应“安全、健康、环保”的国际潮流,所提出的措施应能保障我国未来对化学品的监管,支持我国未来化学品安全政策的实施,为构建“生态友好型”和谐社会服务。
作者:王大年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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