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推进我国企业技术标准工作,探索企业技术标准工作的新模式,经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共同研究,决定在“重要技术标准研究”重大专项中开展企业技术标准试点工作。
2004年3月16日,三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开展“重要技术标准研究”重大科技专项企业试点工作的函》(国科办计字[2004]13号),要求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申报指南》配合做好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的申报组织工作。
本次企业技术标准试点工作将以我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为指导,建立我国技术标准“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发展模式,提高企业技术标准工作的水平,形成若干个对推动我国技术标准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以点带面,推动我国经济和科技健康发展。在专项中设立企业技术标准试点的指导思想是通过试点的典型示范作用,建立我国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和国内标准化工作、有效贯彻实施标准的新机制,树立企业重视技术标准的意识,为提高我国产品和技术的竞争力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按照“领导重视、条件具备、方案可行、保障有力”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愿、地方科技和质监两系统共同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专项企业试点工作将择优选取20个左右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作为试点单位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参见《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