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陕西、新疆、上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传达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各自质量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措施,以实际行动全力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湖北省局已决定从省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抽调1/3的人员组成贯彻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工作组,深入基层,深入到执法第一线,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为期3个月的督促检查。他们还向省政府提出了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建议,报请省政府迅速成立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质量工作会议。
陕西省局研究制定了食品等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8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展开,同时拟请省委宣传部出面,作为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统一协调组织全省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该局还负责牵头,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中的职能分工,细化目标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局认真做好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的准备工作,加快完善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并计划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该局还将大力推进质量法制建设,加快完成《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加快《自治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立法步伐。
安徽省局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全省质监系统的干部职工尤其是一线执法的人员要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同时做好全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查“风暴行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湖南省局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实施“质量兴湘”战略和标准战略为重点,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打好质量普查、质量准入等攻坚战,为加快富民强省、建设和谐湖南提供质量安全保障。
吉林省局计划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安全、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大力支持吉林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等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执法装备和技术机构建设,为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辽宁省局表示,将尽早出台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的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使全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抽调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对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进行督察指导,在全省组织开展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的意见》、《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等3个文件,分别对全区各市县政府,各生产企业,各监管部门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质量监管责任。
云南省局严把食品出口关,严格实施出口食品疫情疫病、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推行出口食品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逃漏检行为,严防问题产品流出国门。
海南省局正在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方案,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技术保障水平,同时下大力气抓好食品加工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特别是小企业、小作坊的质量安全。
福建省局决定从局机关各处室抽调30名干部,组成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工作组,采取重点地区派驻工作组和“挂点帮扶”工作组相结合的方式,分赴8个区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工作督导,重点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上海市局提出进一步加强本市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以食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卫生环保等为重点的标准体系建设。继续对本市检验检测资源和功能布局进行调整,形成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技术基础保障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局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制定了产品质量监管措施以及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派出稽查小分队开展整治小作坊系列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