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东省济宁市出台了《济宁市节能奖励办法》,对在节能降耗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
节能奖评选范围包括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和节能先进单位,从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城市社区、政府及其部门中评选。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和节能先进企业,从用能企业中评选;重大节能成果和优秀节能成果,从在推广的节能技术、产品、工程项目中评选。节能先进工作者,从企业节能管理、设计人员中评选。
济宁市实施节能降耗活动以来,该市质量技监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利用计量手段引导企业加强计量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活动的深入开展,目前全市100家重点能耗企业都取得明显成效。市委市政府实施奖励办法是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企业、个人通过申报,由经贸、人事、财政、科技、监察等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审查和评选,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奖励。重大节能奖每项奖金数额20万元,市优秀节能成果奖每项奖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