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榆质监局召开了全县肥料企业质量监管会议,并与参会10多家生产复混肥料的生产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复混肥生产企业生产质量保证承诺书”,要求企业在厂门前悬挂质量承诺公示牌,向社会公开承诺。认真按生产许可证管理要求,做好每批成品肥料的检验记录工作,不合格产品不出厂。明确原料区和成品区,不设待检区和废品区。公示内容还要企业具体做到:
1、不使用白皮包装、杂皮包装灌装肥料和销售过程中倒换包装,严禁染色造粒,假冒授权灌装、洋标识等虚假标识标注行为。
2、未取得委托加工备案手续不擅自生产,不生产小化肥和假冒伪劣肥料。
3、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愿接受相应处罚。
4、同时根据地域划分,确立了各监管部门及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12365 0518-6226440欢迎社会各界及消费者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