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1日,美国发布了关于南非、乌拉圭及阿根廷进口的冷处理蓝莓拟定法规的勘误信息。2007年6月5日公布的联邦纪事文件E7-10818修改如下:第30980页第1栏表2的第14行、第30981页第1栏的第10行及第30984页第1栏, 第319.56-2vv(b)节,将“进口”改为“出口”。
概要:APHIS对拟定法规内的一个错误进行勘误,以便修改法规,批准南非及乌拉圭在某些条件向美国大陆出口鲜蓝莓,并准许阿根廷对美出口的蓝霉进行冷处理。本拟定法规曾公布于2007年6月5日联邦纪事(72 FR 30979-30984, 文案号:APHIS 2007-0061)。
补充信息:2007年6月5日,APHIS在联邦纪事(72 FR 30979-30984, 文案号:APHIS 2007-0061)上公布了一个拟定法规,准许南非、乌拉圭在某些条件向美出口鲜蓝霉。作为入境条件之一,蓝霉必须经过冷处理,必须有出口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此外,APHIS拟批准对阿根廷对美出口的蓝霉进行冷处理。
APHIS在补充信息章节内两处及法规文本中一处中提出,要求南非与乌拉圭发运的蓝霉具备进口国NPPO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该信息有误。APHIS应规定,要求南非与乌拉圭发运的蓝霉货物具备出口国NPPO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本文件特予更正。